审计委员会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,由胡家栋、李维安、朱睿三位董事组成,胡家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。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,公司审计法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,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:1.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,提议聘任、续聘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;2.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;3.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;4.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;5.审查公司的内部监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;6.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。